國內商標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經銷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依法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狹義的商標注冊申請僅指商品和服務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國際注冊申請、證明商標注冊申請、集體商標注冊申請、特殊標志登記申請。廣義的商標注冊申請除包括狹義的商標注冊申請的內容外,還包括變更、續展、轉讓注冊申請,異議申請,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以及其他商標注冊事宜的辦理。 |
國際商標 |
通過向各個國家當地的知識產權官方部門,提交商標申請,以在當地得到商標保護。 |
美國商標 |
只有滿足了三種基礎中的一種才能申請美國商標:以實際使用(Actual Use)為基礎提交申請;以意向使用(Intend-to-Use)為基礎提交申請;以國內注冊(Home Registration)為基礎提交申請。 |
歐盟商標 |
歐盟商標:是指根據CTMR(歐共體商標條例)規定的條件獲得OHIM(歐共體內部市場協調局)注冊的,在歐盟范圍內有效的,用來識別和區分商品或服務的標記。 歐盟成員國: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丹麥、愛爾蘭、希臘、葡萄牙、西班牙、奧地利、瑞典、芬蘭、馬耳他、塞浦路斯、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羅馬尼亞、保加利亞。 |
馬德里商標 |
馬德里商標,即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注冊的商標。 |
著名馳名商標認定 |
中國馳名商標:是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根據企業的申請,官方認定的一種商標類型,在中國國內為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不僅僅局限于相同或者類似商品或服務,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的商品申請注冊或者使用時,都將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因此馳名商標被賦予了比較廣泛的排他性權利。而且“馳名商標”持有企業的公司名以及網址域名都會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標的格外法律保護。 市著名商標:指在一定地域范圍內(如省級地域)較有知名度的商標。多出現在中國以省、(直轄)市一級名譽商標評選中使用,并常在地方法規中出現。 |
商標爭議 |
商標爭議,是指爭議人認為在后注冊的商標與其在先注冊的商標或馳名商標在權益方面發生沖突,即與其在同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在先的商標或未注冊的馳名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或者在不同種、非類似商品上與其已注冊的馳名商標構成相同或相似,并在市場上引起消費者的混淆和誤認,導致爭議人和相關公眾利益的損失,從而提出的限制被爭議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范圍或者撤銷被爭議商標的行為。 |
商標異議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法定期限內對經商標局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提出反對意見,要求商標局對該商標不予核準注冊的法律制度。 |
商標撤銷 |
商標獲得注冊以后,在部分/全部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務項目連續三年沒有進行過商業使用,則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提出針對這個商標的三年不使用撤銷申請。 |
商標許可合同備案 |
商標許可合同備案:許可他人使用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自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將合同副本報送商標局備案。 |
商標轉讓 |
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 |
典型客戶
/CUSTOMERS









































